1 研究背景
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(以下简称SEP)纠纷和诉讼已经波及主要跨国车企,未来势必会蔓延到国内,对我国汽车产业产生重大影响,为此,汽车产业未雨绸缪,提前做好应对措施,已显得十分必要。
2 研究目标
为保障和促进汽车技术发展,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动力,提前做好SEP风险应对措施,促进汽车行业SEP创造、维护、运用的运营生态的良性发展。
3 研究内容
通过研究国内外SEP基础理论、国内外SEP的发展历史和趋势、通信领域SEP现状,比较分析国外SEP的规则,建立汽车SEP工作方法,提出跨行业SEP许可应对策略建议。
4 研究成果
4.1 国内外SEP基础理论梳理
4.1.1 围绕SEP基本理论展开研究,主要阐述了标准、专利及SEP的关系和含义。
4.1.2 梳理了标准制定过程中SEP披露问题(不披露或不完全披露专利信息、SEP过度声明)以及标准发布实施后的问题,包括SEP反垄断、SEP劫持与反向劫持、SEP许可费纠纷等,细化了日益突出的管辖权问题。
4.1.3 梳理了现行SEP问题解决路径,包括双方协商解决、行政机构介入、司法诉讼、知识产权政策(FRAND原则),研究了不同国家诉讼体制和法律规制情况,对“公平、合理、无歧视”的FRAND原则的解读与分析。
4.2 国内外SEP的发展历史和趋势借鉴
美国、欧洲、日本、韩国、英国在SEP实践中积累了有效的应对策略和丰富的经验。本报告选取此五个地区/国家为代表,梳理其对于SEP的立法措施、司法行动、行政举措、许可原则及政策,同时从知识产权管理、标准化组织、市场监管、司法实践方面对国内SEP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,提出了权利人变化、SEP产业边界再扩大、SEP规制不断完善、NPE趋于活跃四方面的变化趋势。
4.3 通信领域SEP现状及经验借鉴
4.3.1 通信领域SEP数量众多的客观原因包括通信技术迭代速度快、更新周期短。主观原因包括通过SEP许可可获取巨额利益、降低交叉许可成本、获取谈判优势、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。
4.3.2 通信领域SEP主要问题包括SEP许可费纠纷性质、SEP许可费纠纷举证、SEP纠纷中禁令、SEP反垄断规制、SEP纠纷的管辖问题。通过对通信领域主要标准化组织、机构及相关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解读与分析,同时结合华为VS.IDC、小米VS.IDC、微软VS.摩托罗拉等典型案例的分析,提出需要关注和借鉴的经验:
在涉外民事案件中,管辖权争夺越来越激烈,禁诉令、禁执令、反禁诉令等频发,华为的胜诉给中国受制于国外专利的企业带来了希望。国家行使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,是国家主权在司法领域的延伸和表现,我国应尽快完善从司法、知识产权、标准方面进行顶层建设。
通过司法实践不断丰富SEP问题的解决方案,这些方案反过来也会成为立法改善的依据。如华为VS.三星案中的“五步骤+三保留”建立了善意协商框架,禁令指南在此基础上细化了针对“善意”的考察因素,降低了专利实施者提起抗辩的门槛,对专利劫持与反劫持问题做出了回应。
企业要免受他人专利掣肘,根本出路在于不断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,让发明专利纳入新的标准。
4.4 汽车SEP工作方法初步形成
根据对汽车技术发展趋势的分析,智能网联领域和无线充电领域将成为汽车行业SEP的高危领域,包括V2X、车云互联、智能钥匙、数字钥匙、近场通信、遥控驾驶、场景化的自动驾驶、自动泊车以及智能辅助驾驶等领域。此外无线充电技术已有标准必要专利在汽车相关标准中出现。
目前汽车相关SEP数据收集分析难度大,不利于汽车行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提前进行应对。同时汽车企业披露的SEP数量也非常少,目前ETSI数据库仅有大众公司、戴姆勒集团、电装3家企业进行过少量专利声明。汽车领域对SEP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、专利布局也有待加强。基于上述分析,从国家、行业、企业层面提出了工作方法。
4.4.1 国家层面汽车标准必要专利工作方法:
(1)目前标准必要专利管理要求主要以政策和标准形式发布,《反垄断法》、《专利法》等基本法对SEP未有具体规定,因此建议SEP规定纳入基本法,提升管理力度;
(2)建立统一的汽车SEP信息平台或数据库,使信息收集渠道和信息公开渠道透明化,增加SEP透明度。
(3)建立审查机制,由标准化组织或独立第三方审查,减少过度披露。
(4)SEP是跨领域问题,建议标准和专利两个领域的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。
4.4.2 行业层面汽车标准必要专利工作方法:
通过对标准生命周期各阶段开展专利处置和应对要素的分析研究,设置了管理流程及设计,见图1。
图1 汽车行业SEP管理流程及设计
4.4.3 企业层面汽车标准必要专利工作方法:
4.4.3.1 建立“技术-标准-专利-法务联动机制”
围绕标准制修订过程,建立技术、标准、专利、法规部门之间的联动制度,见图2。同时提高企业对SEP的重视程度,加强相关人才储备。
图2 标准制修订中的SEP管理模式
4.4.3.2 形成研发过程中的SEP规避机制
在研发过程中,注意在SEP高风险领域及新技术领域相关标准应用时对SEP的识别,研究供应商进行专利许可SEP的可行性,尽量避开此技术路线,减少可能造成的侵权风险,见图3。
图3 整车开发过程中SEP的规避与识别
4.4.3.3 提前进行SEP布局
目前SEP由通信行业主导,汽车企业披露的SEP声明较少,急需大力推动、科学布局。
a) 研发新技术或新功能时,要争取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(专利权);
b) 布局先进技术课题研发过程中标准的编制,通过SEP实现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。
4.5 跨行业SEP许可应对策略建议
4.5.1 考虑行业间巨大差异,积极协商
汽车行业SEP与通信行业SEP许可模式存在巨大差异,汽车行业传统许可模式是通过供应商许可,通信行业是直接对终端进行许可。汽车整车有上万零部件,SEP只涉及一小部分,对汽车产品的贡献度没有通信行业大。整车销售利润来自品牌、整车性能、售价及售后等多个环节,SEP对汽车销售利润贡献度小于通信行业。汽车企业面对SEP较为弱势,宜充分尊重和考虑双方行业的特点,以积极和善意的方式进行谈判协商。
4.5.2 汽车产业的供应链许可策略应对
汽车行业产业链庞大,应该由供应链中的何处获得许可需要评估。汽车整车系统复杂、零部件众多,如果权利人分别来找整车企业专利许可谈判,对于整车企业将是巨大的工作量。此外从专利本身来讲,保护的大都是零件的机械结构或者制造方法,因此建议采用供应商许可的许可模式。
4.5.3 SEP许可建议
4.5.3.1 最小销售单元计费:以SEP在汽车产品中起到实际贡献的最小产品单元作为许可费计算基数,避免将与SEP技术无关的其他产品单元纳入许可费计算基数。
4.5.3.2 考虑SEP贡献度:评估SEP技术在汽车产品研发、生产、品牌、销售等各环节的实际价值贡献度,作为许可费计算因素。
4.5.3.3 设定累积许可费率限制:汽车产品的SEP许可费之和应具有合理的上限,以保证许可双方的利益平衡。
4.5.3.4 合理选择许可费计算方法:计算SEP许可费时,可采用“自上而下”法、可比许可协议法等。
4.5.4 制定应急预案,做好诉讼应对准备
针对可能出现的SEP问题,提前制定应急预案。如遇到许可要约时,实施专业应对、主动谈判、保存相关证据;针对激进的许可费收取、诉讼威胁等实际情况备有应对策略包含抗辩、反垄断、针对涉案专利必要性进行审查以及咨询专业的技术和法律团队,最后,还可以主动诉讼达和解。
4.5.5 强化多方交流,寻求更优解决方案
汽车企业应广泛参与标准管理部门、行业组织关于SEP的各项活动,及时了解最新信息、积极提供支持、贡献力量。
汽车行业间加强SEP交流,形成共识,依托行业力量进行协调。也可形成行业联盟、加入相应的专利池,获得相应的收益或通过相互授权获得其他SEP。
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合作。考虑汽车行业与通讯行业差异,就SEP贡献度计算、行业许可费上限以及供应链许可等问题进行梳理研究,寻求更优解决路径,实现合作共赢。